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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施工合同备案会被退回吗?
释义
    发包人应当将发承包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报工程所在地的相关备案管理机构备案。对施工合同未按规定报送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备案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受理备案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发包人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对。经核对符合备案规定要求的,备案管理机构应在施工合同备案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章予以备案。经核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备案管理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将需要补正的资料内容一次性告知发包人。
    一、办理施工合同备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发包方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并对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1、完整的施工合同文本;
    2、国有资金建设工程,需提供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前述资料若已在备案机构办理过招标控制价和中标价备案的工程无需重复提交;非国有资金建设工程,提供项目发承包基本情况表、预算书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委托招标代理的建设工程,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合同条款符合性核对意见书;
    4、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施工合同发生变更后怎么处理?
    施工合同主要内容发生变更或者解除施工合同的,发承包双方应当签订变更或解除施工合同的书面协议,并自签订协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协议报送原备案管理机构备案。
    施工合同变更协议未经备案的,不得作为工程价款结算、合同争议处理的依据。
    发承包双方因合同主要内容发生变更所签订的施工合同变更协议,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按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手续,否则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机构有权拒绝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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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23:0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