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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后处罚前告知的内容方式
释义
    事前告知的途径采用简易程序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一般可采用调查人员口头告知方式,在调查人员对案情基本情况调查完毕后,在作出处罚决定前直接告知当事人享有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根据调查情况和取得的证据,结合当事人陈述申辩的理由,合理合法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一、如果单判处罚金还能入党吗
    1、属于行政处罚。但由于习惯,有些机关在作出吊销许可证时没有严格按照行政处法法的规定走程序。比如吊销驾照。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第(五)项之规定,吊销许可证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不过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该告知你给予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你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其中对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在作出决定前,还应告知你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你如果要求听证,应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要告知你对决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及提起复议、诉讼的途径和期限。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或拒绝当事人陈述、申辩的,行政处罚不能成立。
    二、海关行政处罚的鉴定程序
    海关对邮件、快件、货管、保税监管等业务现场及其他海关监管业务中违法事实清楚、违法情节轻微的案件,可以适用简单案件处理程序。
    适用简单案件处理程序的案件,海关进行现场调查后,可以直接制发行政处罚告知单,当场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签收。
    1、海关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形
    (1)当事人当场放弃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权利的;
    (2)当事人当场进行陈述、申辩,经海关当场复核后,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接受复核意见的。
    2、当事人当场放弃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或者当场进行陈述、申辩以及是否接受复核意见的情况,应当有书面记载,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3、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且当场送达当事人。
    4、适用简单案件处理程序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不得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按照一般程序规定办理:
    (1)海关对当事人提出的陈诉、申辩意见无法当场进行复核的;
    (2)海关当场复核后,当事人对海关的复核意见仍然不服的;
    (3)当事人当场依法向海关要求听证的;
    (4)海关认为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的。
    三、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一般程序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一般程序的重要制度和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1、立案。
    立案是初步调查程序和正式调查程序的中间环节,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正式调查的开始程序。
    规定立案程序,旨在督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对涉及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及其他机关移送的案件等及时作出正确处理,规范立案工作,提高行政效率。
    2、调查取证。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建立在充足的事实基础上,而事实基础完全是靠证据来支撑的。因此,调查取证程序从来都是行政处罚程序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之一。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实践对此作出了详细规定,以适应调查取证过程中的复杂情况。具体包括:
    (1)调查取证权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告知;
    (2)表明调查人身份制度;
    (3)委托调查制度;
    (4)证据制度;
    (5)抽样取证;
    (6)有关证据材料的鉴定;
    (7)有关证据的先行登记保存;
    (8)行政强制措施;
    (9)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时采取的措施;
    (10)回避制度;
    (11)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3、核审。
    案件核审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监督把关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由法制机构承担的一项执法监督职能。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针对多年来案件核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强化了这项制度并作了必要的变革,以适应各地行政处罚和依法行政的需要。
    4、告知。
    在行政执法程序中设立告知程序是我国《行政处罚法》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有利于行政相对人在受到行政处罚时依法行使陈述权、申辩权,维护其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法》规定,未按规定告知行政相对人给予其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5、听证。
    听证是行政相对人在特定条件下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的重要方式,是我国《行政处罚法》在一般程序中所作的一项重要规定。1996年,国家工商局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暂行规则》,该规则2007年经修订,与《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一并成为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程序制度中的重要内容。
    6、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是一般程序的结束环节,是办案机关经过立案、调查取证、调查终结、核审、告知后,对涉嫌违法的当事人作出的最终处理。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办案机关负责人定案、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的作出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行政处罚案件的办案期限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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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5:4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