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留村是不是就不拆了 |
释义 | 不一定不拆。保留村是指长期及永久保留的村落。随着经济的发展,或者规划的调整,保留村也有可能纳入征收拆迁的范围。保留农村也保留了各式各样的风土人情,可以让更多的人体验不同的风土人情,更好的发展旅游业。 保留村的好处如下: 农村的发展可以体现一个国家的发展程度,农村是经济资源发展最滞后的地方。从历史发展历程来看也好,还是从现代经济发展来看农村都是经济和资源发展滞后的地方。 农村的发展也是展现历史的发展,保留农村可以更好的让人们更好的了解历史。农村保留各式各样的建筑以及村落的布局与发展都是不同时期历史发展的展现。 保留农村同时也保留了各式各样的风土人情,可以让更多的人体验不同的风土人情,更好的发展旅游业。 很多人并不喜欢城市生活,农村的存在让喜欢农村生活的人,更好的享受生活,总之,农村的保留是利大于弊,以后也会有更多的人喜欢农村。 中国地大物博,地理人文丰富,城市是农村发展的必然区势,中国农村人口数量之多,占全国人口比例之大,首先农村是不可能消亡的,城市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出现逆城市化,一部分人口就会回归农村。 一般来说,农村的规划保留村庄,是保留已经启动建设的集中居住区的村庄、具有自然生态特色或历史文化遗存丰厚的村庄。而非规划保留村庄,政府原则上不予投入再建设发展,有的进行撤并,或搬迁农户,当然也有进行征地拆迁规划新的发展项目。主要看当地的发展规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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