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自行修改交通保险合同中的条款?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一方自行修改合同条款,未经对方同意的,无效。因此,如果交通保险合同中的条款需要修改,必须与保险公司协商达成一致,并经过双方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合同的条款应当具体确定,不得含有有关法律明确规定不得约定或者约定不合法和不公正的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条:“保险合同的内容,应当有利于确立保险关系,明确保险责任和保险费用等条款内容,不得排除保险人的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应当具备强制的条款内容,并应当以统一的保险条款为基础,不得单独添加或者修改保险条款。” 因此,如果需要修改交通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必须得到保险公司同意,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否则可能会引起法律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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