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办理港澳通行证一般会在六十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内地公民,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前往港澳通行证。 法律客观: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的前往香港、澳门的申请,应当在六十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内地公民,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前往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应当在前往香港、澳门之前,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香港、澳门。 经批准短期前往香港、澳门的内地公民,发给往来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并按期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