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变更户主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车辆变更户主需要提交的资料比较多,这些资料主要有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的行驶证以及登记证书。如果需要更换车架、车身的,还需要提交机动车技术检验的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对资料进行审查,会将原先的行驶证收回,重新核发行驶证的。 1、卖方:车主身份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本、购车原始发票(如果之前过过户就是过户票)。 卖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2、买方:身份证,外地人上当地牌照另需有效期内暂住证。(部分城市改用居住证,能联公安网的!) 买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 3、车辆原始购置发票原件或持上次过户发票。(2012年前需要,2012后绝大部分城市不需要了。) 4、车辆行驶证原件。 5、车辆登记证书(大绿本)。 6、外迁需要购置税小本(2001年以前是小红本2001年以后小绿本)。(2012年前需要,2012后绝大部分城市不需要了。除非自治区,就不一定。) 带齐以上所有手续,到二手车过户大厅办理。 办理机动车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齐全、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九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转移登记,应当登记下列内容: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身份证明号码、住所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二)机动车获得方式; (三)机动车来历凭证的名称、编号; (四)转移登记的日期; (五)海关解除监管的机动车,登记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的名称、编号; (六)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登记机动车登记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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