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堰护照办理流程 |
释义 | 首次申请普通护照的基本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缴纳相关费用。领取回执。最终领取护照。申请人必须本人亲自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递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不提交)、并提交复印件 法律分析 首次申请普通护照的基本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 2.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缴纳相关费用。 4. 领取回执。 5. 最终领取护照。 (二)提出申请 申请必须由本人自己提出,接受必要的询问,并提交如下材料: (1)递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不提交)、并提交复印件;如居民身份证在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交验临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提交符合护照制作要求的照片二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其出境的证明; (5)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须由监护人陪同,另提交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护照等其他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监护人同意其出境的意见,并在申请表特别声明栏中签名确认; (6)特殊情况应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三)交纳费用 申请人须按规定预先到指定银行交纳办理护照费用。 (四)领取回执 申请人交纳完费用后,交回缴款凭证,领取《受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回执单。 (五)领取护照 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受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回执单、交费收据,按申请回执单注明的时间、地点,到湖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室领取护照,十堰市的申请人请到十堰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领取护照。受理时申请过邮政特快专递的,护照会由特快专递送达到收件人地址。 拓展延伸 十堰护照的办理流程是什么?根据我国《护照法》和《护照办理条例》,护照是出国、出境、旅行、交流等活动的有效证件。在此过程中,需要准备一定的材料,如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具体流程如下: 1. 在网上预约办理护照的时间,可以登录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的官方网站或者使用手机APP进行预约。 2. 准备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学生证等)以及近期彩色证件照片。 3. 在预约时间内前往当地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 4. 缴纳完毕后,按照工作人员指示进行指纹信息采集、照片留存等环节。 5. 等待审批结果,一般情况下,审批结果会在10个工作日左右告知申请人。 6. 审批通过并领取护照后,注意保管好护照,以免遗失或损毁。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护照的办理流程可能略有不同,申请人应提前了解目的地国家的相关法规和要求,以便顺利办理护照。 结语 首次申请普通护照的基本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缴纳相关费用。领取回执。最终领取护照。申请必须由本人自己提出,接受必要的询问,并提交如下材料:递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不提交)、并提交复印件;如居民身份证在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交验临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提交符合护照制作要求的照片二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其出境的证明;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须由监护人陪同,另提交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护照等其他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监护人同意其出境的意见,并在申请表特别声明栏中签名确认;特殊情况应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交纳费用。申请人须按规定预先到指定银行交纳办理护照费用。领取回执。申请人交纳完费用后,交回缴款凭证,领取《受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回执单》。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受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回执单、交费收据,按申请回执单注明的时间、地点,到湖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室领取护照,十堰市的申请人请到十堰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室领取护照。受理时申请过邮政特快专递的,护照会由特快专递送达到收件人地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九条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登记项目包括:护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的签发日期、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签发范围、签发办法、有效期以及公务护照的具体类别,由外交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二十二条 护照签发机关可以收取护照的工本费、加注费。收取的工本费和加注费上缴国库。 护照工本费和加注费的标准由国务院价格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十六条 护照持有人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者护照遗失、被盗等情形,由护照签发机关宣布该护照作废。 伪造、变造、骗取或者被签发机关宣布作废的护照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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