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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对公汽车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释义
    公对公汽车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
    1、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将车开到市场,有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
    2、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车辆的过户或转籍手续;
    3、等评估报告出来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好的过户凭证由买方保留,卖方最好也保留一份复印件,以备日后不时之需。
    车辆过户准备以下材料:
    1、车辆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登记副表;
    4、车辆购置附加税证;
    5、卖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三十一条
    车辆管理所准予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完毕后持下列资料,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五)修理厂出具的证明;
    (六)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来历凭证;
    (七)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提交负责更换整车的制造厂出具的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审核资料,检验车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变更登记事项,收回原《机动车行驶证》,重新核发《机动车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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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15:5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