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新车过户没有时间限制,以下车辆不能过户:距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使用年限一年以内的机动车;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有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情形的。 车辆过户需要装备以下资料: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登记副表;车辆购置附加税证;原车主和新车主的身份证;原车主的购车发票;其他。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 注意事项:属于贷款车辆的,在车辆过户前,需要结清贷款并解压;车辆有违章记录的,需要消除违章记录;其他。 法律客观: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制作上传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属于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或者摩托车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应当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