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法律实践中,厂房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不能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面附着物的补偿,以及因搬迁而损失的机器设备的补偿;二是拆迁补偿费,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停工费用、机械设备调试修理费用、材料拆除、包装运输费用、辞退职工补偿费等;三是根据拆迁政策,奖励费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