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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独资人公司股东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释义
    一个人有限公司股东原则上对于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当其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相互独立时,应当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公司不设立股东会。
    一、一个人可以开公司吗?
    一个人可以开公司,但有两点法定要求: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万元,且由股东一次性缴纳;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合同纠纷能执行股东吗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一般情况下,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是分开的。但是也存在例外的情况。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知,公司和股东属于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公司不对股东个人债务负责,股东也不对公司债务负责.如果股东滥用公司的法人独立地位,不尊重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进而严重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就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在个案中不承认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不承认股东在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责令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就是法律上的揭开公司面纱制度。
    三、公司债务哪个承担
    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各自独立,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情形有:股东出资不实的。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股东抽逃资金。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作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股东在公司未正式注册成立便以公司名义营业由此造成了债务。股东挪用了公司的财产支付个人费用。有些股东滥用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侵害债权人利益,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等。当公司债务的性质符合上述情况时,则该笔债务不需要公司承担,股东需要自行承担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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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5:3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