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揽方和委托方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劳务和雇佣,承揽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合同双方在从事劳务活动中的地位与关系;前者是支配和从属,后者是相互独立的;2、计酬依据和方式:前者计酬依据是劳务本身,后者依据则是劳动成果;3、对劳务提供者的亲历性要求不同。 什么是债务方 债务方指的是合同法中的债务人,即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比如在借贷关系中,债务人即为负有向债权人偿还所借贷款及其利息的当事人。 债务方债权方区别是什么 债权方与债务方是相互对应的关系,互为权利义务对象。即债权方是对债务人享有权利的人,债务人是对债权人承担义务的人。例如:借款合同中,贷款人是债权方,借款人是债务方。 委托人的概念是什么,什么是委托人,什么是被委托人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一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承揽合同是什么 承揽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按他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他方,他方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酬金的合同。提出工作要求,按约定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酬金的一方是定作人;按指定完成工作成果、收取酬金的一方是承揽人。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该内容由 游潘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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