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托人造成委托人损失怎么赔偿 |
释义 | 受托人造成委托人损失在有偿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只要有过错,并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在一般过失下并不承担赔偿责任,只是在故意和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对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一、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吗 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二、委托合同在合同签订时由哪个方承担责任 委托合同中的责任承担是:有偿委托的受托人负有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因其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委托的受托人仅负有与处理自己事务相同的注意义务,其只有在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三、委托合同双方互需负哪些义务? 有下列义务: 1、委托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互负一定的义务。委托人应承担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 2、当事人约定报酬或者依交易习惯或者处理委托事务的性质委托应支付报酬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委托人还有清偿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债务的义务。 3、受托人应在授权的范围内,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事务,除紧急情况外,受托人擅自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对委托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受托人的一个重要义务是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4、当事人未约定转交时间的,经委托人催告仍未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受托人负给付迟延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九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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