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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同案由的案件能否合并审理吗
释义
    不同案由的案件能否合并审理吗
    不同案由不能合并审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共同诉讼;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法学界把共同诉讼分为两类:普通共同诉讼和必要共同诉讼。普通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个以上,其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而共同进行的诉讼,普通共同诉讼人之间不存在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只是诉讼标的上有牵连,是可分之诉。
    虽然原告的多项诉请涉及到不同的两个法律关系,但都是基于同一法律事实产生的的,合并一案审理更有利于尽快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提高审判效率。同时又避免了将已经立案的一个案件人为机械地拆成两个案件,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只要合并审理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受诉法院都有管辖权,而且合并审理不会给当事人及法院带来不便的,原告就可以同时起诉,法院就可以依照民诉法的相关规定,经征求当事人同意、法院准许、且能减少诉累,就可以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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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1: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