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吗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但耕地、自留地不可以抵押,除非是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此外,还介绍了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方法,以及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方法。最后,介绍了土地使用证的类型,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法律分析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耕地、自留地不可以抵押,除非是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 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原使用土地单位到辖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依法办理;如原用地单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现在实际使用原单位土地的单位,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如果住房由居委会管理,住户可和居委会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申请。 商品房住房土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由住房户和开发商共同到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住房户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售房合同或单位售房证明或房产证。 如果城镇居民的工作单位或房屋开发商没有给房屋产权人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人可向工作单位或开发商提出要求。仍不办理的,可向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类型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大体分为两类: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包括以前的宅基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有三种:一种是红皮小本的,一种是黄皮大本的,还有就是现在的红皮大本的。 结语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抵押,但耕地、自留地不可以抵押,除非是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土地使用证大体分为两类: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九条 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五十一条 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七条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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