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地方专项需要回原地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地方专项计划是指地方高校定向招收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的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 法律客观: 《就业促进法》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