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需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申请强制执行需提交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人身份证明、继承或权利承受证明等文件。外国当事人应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根据条约办理。执行仲裁裁决需提供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申请执行人可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需针对放弃、变更权利、执行和解、收取执行款项等事项。 法律分析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一)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二)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三)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五)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另外,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公证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针对所有的执行工作,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结语 根据以上要求,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需提供相关文件和证件,包括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继承或权利承受人的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必要的文件或证件。对于仲裁裁决的执行申请,还需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申请执行人可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代理人权限。委托代理人如代为放弃、变更权利、执行和解或收取款项,需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 (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三)执行标的灭失的; (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五)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二条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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