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资料清单 -强制执行 |
释义 | 法律分析: 强制执行根本没用一般是当事人无财产可清偿,这种情况下只能等他有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时再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就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申请强制执行时准备好以下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人、被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申请人(被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深圳市居住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经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 申请人(被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查询证明;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查询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申请执行是小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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