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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长期居住证明需要什么条件
释义
    一、长期居住证明需要什么条件
    开长期居住证明条件是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在当地居住一定期限就可以了。农村户口到村委会找村支书,让他给开一个居住证明:内容有你是谁,居住地,村支书签字,盖一个村里的公章,城市户口到居委会找居委会主任,让他给开一个居住证明:内容有你是谁,居住地,居委会主任签字。
    二、辽宁长期居住证明如何办理?
    关于你提问的辽宁长期居住证明怎么办理,我的回答是:
    实行居住证暂行条例开始,居住证办理有效期都是1年的,公民每年都需要对居住证进行续证,续证以后才可以继续使用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三、居民居住证明开居住证明要什么材料?
    证明你住址。(一)办理《临时居住证》所需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居住处所证明(含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3、本人近期相片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育龄妇女提供)
    (二)办理《居住证》所需资料
    除提供办理《临时居住证》所需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与以下条件之一相符的相应证明材料。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提供:(1)劳动合同;
    (2)市所辖区(市)县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含社会保险缴费查询单)。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
    提供: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营业执照的副本。
    3、已购买房屋或者已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提供:(1)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证明)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2)市所辖区(市)县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含社会保险缴费查询单)。
    4、符合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
    提供:公安办证中心出具的符合市落户条件的证明。
    5、《居住证》持证人的未成年子女
    提供:(1)申领人父母的《居住证》;
    (2)亲属关系证明(含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判决书、裁决书等证件或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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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2:3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