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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居住证的办理期限是多久?
释义
    居住证是中国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的尝试,持有者可享受当地居民待遇。申领居住证需提交身份证、照片和居住、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或行动不便者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申请材料不全时需补充材料。公安机关应在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0日。
    法律分析
    一、居住证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二、拿居住证需要多久
    经审核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居住证》。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可延长至30日。
    三、法律规定或内容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结语
    持有居住证的人可以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居住证的申领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过审核。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申请人应提供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监护人或近亲属代为申领,代办人需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材料不全时,公安机关会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公安机关应在15天内制作发放居住证,特殊情况下最长延长至30天。中国的居住证制度借鉴了发达国家的经验,为中国的技术移民提供了便利。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居住证持有人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住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住证;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
    伪造、变造的居住证和骗领的居住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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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1: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