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本项目参照广西土地复垦采用的现行技术标准,结合《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1031.2-2011)、《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要求与验收规范》(DZ/T0223-2011)等技术基础,通过对广西的自然条件、农林业特点、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各类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损毁的类型和程度等进行调查研究,总结近年来土地复垦工作经验,制定本标准。项目明确土地复垦对象、土地复垦目标任务、土地复垦原则等,提出各类损毁土地复垦的技术要求、各类土地的复垦要求、土地复垦的监测和管护要求。明确土地复垦工程验收的对象、验收分类和验收等级评定要求等内容,提出适应我区实际的生产建设项目各类损毁土地的复垦工程技术措施和技术标准,以及土地复垦工程验收的技术控制指标、检测方法和要求。 [1] 法律依据: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第二条 土地复垦应当综合考虑复垦后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生产建设活动造成耕地损毁的,能够复垦为耕地的,应当优先复垦为耕地。 第四条 除条例第六条规定外,开展土地复垦调查评价、编制土地复垦规划设计、确定土地复垦工程建设和造价、实施土地复垦工程质量控制、进行土地复垦评价等活动,也应当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土地管理行业标准。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补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复垦工程建设和造价等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