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随子女迁入广州户口都有什么条件 |
释义 | 随子女随迁条件如下: 符合政策生育,父母有合法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员,准予其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1、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具有本市居民户口的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下同)。属随继父母入户的,继父母双方应结婚满两年以上; 2、18周岁以下未婚且未就业的独生子女; 3、父母亲是本市现役军人,申请人符合随军条件; 4、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以上,父母亲一方或双方户口在本市,所有子女户口均不在本市的,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违反计生的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配偶随迁条件 广州户口办理配偶随迁,需要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 1、夫妻中一方是广州户籍; 2、配偶在广州有合法住所; 3、如一方已经是广州户口,然后才结婚,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另一方才可随迁。 综上所述,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且女方年龄超过55岁登记结婚或者符合随军条件,配偶为驻穗部队的现役军人,也是可以随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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