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次失业,原来的失业金还可以领吗 |
释义 | 再次失业,原来的失业金可不可以零要看实际情况。只要符合条件还能再次领取: 1、如果上次领完以后,再就业并再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再次失业可以再次申领; 2、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以上并在停止缴纳失业保险后60天内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金; 3、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办理相关手续。 领取失业金的流程如下: 1、在劳动部门或人社局办理失业登记,获得失业证明; 2、根据当地规定,到指定银行开立失业金专用账户; 3、将失业证明和开户信息提交给劳动部门或人社局; 4、申请领取失业金,领取方式可以选择线下申请; 5、线下申请:到劳动部门或人社局的窗口提交领取申请,领取失业金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和失业证明。领取的方式可以选择现金领取或银行转账。 申请失业金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2、最近一次失业前的就业证明:例如离职证明、解聘证明、停薪留职证明等; 3、最近一次失业前的社保证明:包括社保缴纳证明、社保卡等; 4、失业登记证:需前往当地人社局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失业登记证; 5、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文件:例如个人银行账户信息、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等。 综上所述,失业金是国家为帮助失业人员渡过失业期间而提供的一种经济补贴,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失业金主要是指由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以领取的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金,用于缓解失业人员生活压力,帮助其重新就业或者提高自身技能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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