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失业保险是什么?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二、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址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红山路245号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斗门办事处 地址:江湾二路15号 电话:(0756)5524115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三灶保险所 地址:272省道三灶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附近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拱北办事窗口 地址:迎宾南路2037号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金湾办事处 地址:广安路附近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览 五、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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