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国家征收农民土地是有严格的审批要求和法定程序的,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如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要求增加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青苗补偿标准分为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成长期的农作物,多年生的经济林木,成材树木,补偿方式各有不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如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也有相应的补偿。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但首要原则是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你可以登录当地政府官网进行查询或咨询土地管理部门。进展到什么程度了?有没有进行过沟通协商呢?如果觉得价格不合理,建议不要签字,来电与我们征地拆迁团专业律师进一步沟通,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争取更高标准的补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