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唐山 住房公积金贷款 额度与还贷额度 我市 住房公积金 贷款政策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不超过40万。 1、 商品房 ,90平方米以下首付比例不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于30%; 2、二手房,超过20年的存量房(二手房)不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 3、职工购房为第二套的首付为60%,利率上浮10%。 住房公积金还贷额度的确定: 1、月还贷额为夫妻双方 公积金 缴存工资基数的50%;额度要为借款人留出足够的生活费用,借款人偿还 贷款 后的生活费不得低于:单身职工500元、夫妻双方1000元; 2、对工资基数明显超出行业工资标准或认为有疑义的,还要提供工资证明和工资发放凭证(工资卡明细); 3、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1)另一方为军人的提供 收入证明 ,一并核定收入; (2)另一方未缴存公积金的,如有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工资证明和工资发放凭证(工资卡明细),核实后,可冲抵该供养人口的生活费用,如无工作单位,扣除生活费; (3)另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一年的,一并核定收入; (4)另一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处在封存、待转、待兑状态的,不核定收入,但可冲抵该供养人口的生活费用。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