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抚养权是否可放弃? |
释义 | 离婚后的抚养权不能不要,只是可以由一方支付抚养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变更抚养权可通过协议或诉讼进行。抚养费的数额根据子女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离婚后,原则上抚养费支付到子女18周岁,但特殊情况下可能延长,如子女失去劳动能力、在校就读或无生活能力。律师费根据工作时间、难易程度、风险责任、委托人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 法律分析 一、离婚抚养权可以不要吗 1、离婚抚养权不可以不要,只是一方不直接抚养而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可以协议变更,协议不成的,可以诉讼变更。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离婚子女抚养权纠纷的律师费是多少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三、孩子的抚养费要支付到几岁 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但又有下面两种情况: 1、原则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结语 离婚抚养权不可忽视,即使一方不直接抚养子女。根据法律规定,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权的变更可通过协议或诉讼实现。律师费的确定取决于工作时间、案件难度、律师人数和能力、委托人经济状况、风险和责任、律师信誉和水平,以及其他必要成本。抚养费一般支付至子女成年,原则上为18周岁,但特殊情况下可延长,如子女失去劳动能力、在校就读或无生活能力和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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