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有贷款的情况下可以过户吗 |
释义 | 一、房产有贷款的情况下可以过户吗 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过户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 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进行转按揭意味着购房人在未还清贷款时,可以转让或出售该房产;买入该房产的人,又可以向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 购房者如果因为收入低、偿还贷款能力不足购买了便宜的房子,待收入提高、偿还能力增强后,将第一套房转卖给他人,再购买条件较好的住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以及所有权可不登记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还没还清贷款的房产可以加名吗 不能。房子贷款没还清之前,是不能在房产证上面加名字的,以为房产证还处于抵押状态,必须提前将还款还完,在银行办理房产证解压手续,才能对房产证办理加名字手续。 房产证上加名字流程: 首先,由原产权人与新增产权人签订《房屋产权变更协议》; 其次,准备原产权证,以及原产权人和新增加产权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最后,原产权人与新增产权人一同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购买的房子还没有还清银行的贷款,意味着此时房子上还设有抵押权。而办理房子过户,意味着会转移房子的所有权。由于抵押权在先,而交易在后,按照我国《民法典》种的规定,往往需要经过债权人,也就是银行方面的同意。从实践操作来看,大部分银行都是不同意这样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三、离婚后有贷款的房子过户给妻子 你这边一定要拒绝对方要求过户的要求,因为这样你过户了就是把房子送给他了,房屋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像这样的5万的金额对方起诉到法院都不一定能查封这套房子,更何况存在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可以把房屋过户给对方或者是变更房屋所有人。但是因为对方的套路太多,基本他们的合同写的对你很不利,而且他们还天天骚扰,我建议你这边找律师谈判要求降低违约金和利息,然后重新写一份合同或者是一次性跟对方把此事了结。 四、哪些情况下会导致房子不能过户? 导致过户失败的原因有很多,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 1、被有关部门查封的房产。 2、未解除抵押的房产。 3、业主离婚未办理析产登记的房产。 4、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房产。 5、伪造房屋产权人的委托书进行出售的房屋。 6、卖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 7、拖欠相关税费的房产。 8、未上市的“央产房”。 9、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集资房。 10、业主死亡,未完成继承手续的房产。 11、房屋拥有共有产权人,卖方未经其他产权人同意出售的房产。 12、卖方无法提供房产证。 需要注意的是: 没有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的,在法律上来讲房子还是卖家的,房买家没有进行房款监管,在过户前就直接将房款支付给卖家,一旦过户存在问题,能否追回放款就成为了未知数,所以购房记得做资金监管,规避购房风险,全面保护房款安全。 其实,夫妻没离婚房子怎么过户的这个问题很好理解的,这种所谓的过户也就是对房产证上的名字进行更名,更名的流程需要到当地的房管局,携带好夫妻的身份证,房产证,身份证等这些证件,办理房产证的更名是只需要交印花税的,所以房子的过户不见得是非得离婚才有可能会发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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