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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董事会由谁选举产生
释义
    董事会成员由谁任命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一般是由股东来任命,如果企事业单位破产的话,董事会成员一般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也不需要偿还公司的债务。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董事任期3年,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内经股东大会决议可罢免。从法人股东选出的董事,因法人内部的原因需要易人时,可以改派,但须由法人提交有效文件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
    董事会候选人由上届董事会提名;由达到公司普通股份总额___以上的股东联合提名的人士,亦可作为候选人提交会议选举。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在适当时候,增加若干名工作董事,并于下届股东大会追认。工作董事由公司管理机构高层管理人员担任,其职责、权力及待遇与其他董事同等。
    因此,在进行董事会成员任命的问题上大家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在实际中比较常见的情况。对于企业的董事会组成也有一定的影响,需要大家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才能合法。
    
     该内容由 李志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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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6:4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