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渭南市事业单位变更登记需要什么证明 |
释义 | 一、渭南市事业单位变更登记需要什么证明 1.住所证明 2.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3.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4.变更申请书 5.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二、渭南市事业单位变更登记设定依据 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252号,2004年6月27日予以修改) 第三条:事业单位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或者备案。事业单位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2.《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条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条例和本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或者备案(以下统称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申请应当核准登记。 第三十六条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法人治理结构); (三)有稳定的场所; (四)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设备设施、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 (五)宗旨和业务范围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法律、政策规定;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渭南市事业单位变更登记受理条件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经费来源;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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