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合同有哪些具体分类 |
释义 | 具体分类及分类标准是: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各类合同。 (二)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如: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等。 (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如:租赁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行纪合同等。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如:借贷合同、定金合同等。 (五)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六)主合同与从合同 如:保证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等。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 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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