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释义
    法律分析: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是民法中的两种不同形式的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是指未经允许,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财产、名誉等权益的行为;特殊侵权行为则是指侵犯了特定法律规定的权益的行为,比如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等。在理解侵权行为时,需要注意其所涉及的权益种类和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一、一般侵权行为
    1.《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侵害他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名誉权益、荣誉权益、隐私权益等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侵权人应当承担因侵权所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特殊侵权行为
    1.《商标法》第五十条: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2.《专利法》第五十六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在专利权有效期内,为生产、销售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与专利要求相同的产品,构成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以上法律依据仅供参考,依据不同的侵权行为具体而异。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4 11:5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