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监督权是公民有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务活动的权利。是公民参政权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对国家和社会的各项事务享有监督权。监督权包括公民直接行使的监督权和公民通过自己选举的国家代表机关的代表行使监督权。公民的很多权利都具有监督的性质。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