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隐瞒不报最重的处分是降级或者撤职。具体情况如下: 1、不按照规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 2、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 篡改、伪造本人档案资料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 3、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隐瞒不报情节较重的给予处分如下: 1、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以及隐瞒不报的处分就是警告,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予以降级或者撤职。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应当予以除名; 2、公职人员隐瞒不报,情节严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综上所述,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 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十九条 不按照规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篡改、伪造本人档案资料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