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婚姻登记需要带齐以下相关材料和证件,才能顺利领到结婚证:1、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是必须带的,不用带复印件。2、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结婚双方需要带好户口本原件,如果是集体户口,要到所在单位要来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还有自己的集体户口页原件。3、结婚双方的合影提前准备好红底的双方合影照片两张。在照相馆拍时直接告诉是结婚登记需要的即可,照相馆会洗出适合的大小。4、要结婚双方本人到场结婚双方本人必须一起到民政局,民政局办事人员会询问结婚是否为本人的意愿。所以一定要本人到场。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