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拆迁后应该如何维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被拆迁之后,产权受到了损害,产权人可以行使合法权益,要求获得相应的补偿或者赔偿。产权人可以向拆迁单位提出质疑,如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投诉或者提出行政诉讼。在维权过程中,产权人需要保留一切权利文件和证据,如合同、产权证书、房屋评估等,以便为自己的维权行为提供依据和证明。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国家依法保护合法的土地占有、房屋占有、其他不动产占有和相应的利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条例》第十一条:拆迁单位实施拆迁,不得损害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本人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 维权是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产权人在被拆迁后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妥善保留任何证据和资料,以便在维权行为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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