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有没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
释义 | 没有,一般的保险公司是等你拿到发票后再报销,不会给你垫付的。除非是交通事故范围,才有可能垫钱。 一、社保卡正在办理中,看病能不能报销 参保后社保卡还没有办下来的情况下就医的,由参保人员先用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不能在医院直接完成实时结算。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费用,要等拿到社保卡后再按照原来结算时的流程办理到医院医保中心办理手工报销手续。 二、交通事故理赔自己要先垫付吗? 第一,仅有车损的,对方车主可以先去修车,然后告知全责方车主修理的费用价格。全责方车主再打电话给对方保险公司核对好金额是否准确。第二,全责方车主再询问自身车辆的保险公司,问清理赔时需要对方提供什么单据、发票之类的材料,然后按照保险公司要求向对方车主收取相关材料;第三,如果对方车主还提出额外的索赔费用,该额外索赔内容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可报销,全责方车主可先行垫付。如果提出的额外索赔费用并非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不赔,则全责方可不赔。 三、交通事故后,对方全责险单位多久理赔 1.根据你提出的出车祸以后怎么理赔保险公司这一问题,我做出了如下解答。如果是单方事故,首先要报案,然后定损,修车,最后到保险公司报销,如果你在4店上的保险就什么都不用管了,他们会帮你办理一切事宜。 2.如果发生双方事故,你的全责,那么就要报案,对方和你一起去你的保险公司或定损中心定损,然后各自修车,对方把维修清单和发票给你,你先把钱给对方也行,等你去保险公司报销完在给对方也可以,怎么方便就怎样做,但是你第二年的交强险会有把上调,如果是对方的全责,你就随他去他的保险公司定损就可以了,你第二个的交强险不会上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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