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般纳税人原 增值税 纳税人税率 1)税率17%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税率13% :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整机)、农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农产品(指各种动、植物初级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 3)税率 0%:出口货物 4)税率 11%:交通运输 陆路(含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 5)税率 6%: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