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员工怀孕公司强迫调岗,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是用人单位因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而调岗的,也不能降低劳动者的工资收入。 法律客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