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1、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即有效。村民可以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农村房屋经集体经济组织和政府部门批准,可以在本村农户之间进行买卖和流转进行产权变更。 2、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3、法律依据:《宪法》 第十条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二、农村房屋买卖应注意哪些必要程序 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房屋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