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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个人房屋不动产怎么办
释义
    农村个人房屋不动产办理如下:
    1、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对于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字盖章;
    3、向乡、镇建办提出申请;
    4、乡、镇建办工作人员实地勘察后同意建房;
    5、到乡、镇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后经经乡、镇建办同意并签字;
    6、乡、镇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7、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8、领取产权证。
    农村不动产登记的条件如下:
    1、权利主体合格。申请人为房屋的权利人;
    2、有合格的身份证明。即权利人的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或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要合格;
    3、房屋权属来源合格。权利人提供的用地、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房屋赠与、继承、转移、担保合同书或批准文件等权属来源证明真实有效合法;
    4、经过公告、听证,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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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7:3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