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中有权列出某些疾病或症状作为排除条款,但必须明确、具体、合法。若未明确排除,则视为保险范围内。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合同中的免除或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保险条款通则》第十六条:保险条款中规定对特定疾病或症状免除或限制保险责任的,应当明确列明疾病或症状的名称或者具体表现。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保险人未在保险合同中对某些疾病或症状作出排除或限制保险责任的约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总结:保险公司若未明确将红斑狼疮列入排除名单中,且合同中未对此作出限制或排除,则应承担相应责任。但若合同中明确排除,则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