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装修公司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
释义 | 在房屋装修合同签订后,装修公司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1)不能按期完成工作。装修公司不能按照业主的要求,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装修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2)迟延交付。装修公司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竣工房屋的,支付违约金还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利息。装修公司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3)装修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业主同意接受的,按质论价,减少报酬;业主不同意接受的,装修公司就应负责返工重做,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4)擅自更换业主提供的装修材料。装修公司应按业主的要求重新替换材料,如因此逾期交付应承担违约责任。 (5)对材料保管不善。装修公司应当妥善保管业主提供的装修材料,并应承担在其占有期间装修材料毁损、灭失的风险,如因对业主提供的装修材料保管不善,致使其毁损、灭失的,应赔偿业主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6)擅自转包装修项目。装修公司不能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其承揽的装修项目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否则在业主不解除合同的条件下,装修公司应当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业主负责。 (7)向他人泄露有关房屋装修的秘密。装修公司应当按照业主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业主许可,不得留存装修图纸等技术资料。 (8)质量瑕疵的担保责任。如装修公司委托其他人承担部分装修工作,他人承接部分发生质量瑕疵的,装修公司应承担担保责任。房屋装修合同系“双务合同”,也就是说,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那房屋装修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又该如何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呢?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即为按约履行,否则就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那房屋装修公司的违约责任有哪些呢,这些问题不妨问问专业的房产律师,也可以请律师陪同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或接近装修纠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