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无需提供离婚证吗? |
释义 | 法律不要求再婚需要携带离婚证办理结婚。再婚登记流程包括申请、审查和登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即时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如果受到单位或他人干涉无法获得必要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查明情况后予以登记。未满法定结婚年龄或非自愿结婚等情形将被拒绝登记。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需补办登记。 法律分析 可以,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二婚需要带离婚证办理结婚。 再婚登记流程: 1、申请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例如未到法定结婚年龄、非自愿结婚等,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语 结婚登记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申请人需要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只要符合结婚条件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凡证件齐全,都可以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予以登记,并发放结婚证。如果申请人不符合结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登记。完成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正式确立。如未办理结婚登记,应及时补办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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