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判了刑的人能否做公司法人或董事长总经理?判了刑的人能否做公司法人或董事长总经理?如果是《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犯罪类型那么不能担任董事、经理,如果不是且没有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其它情形就可以担任上述职务。又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以及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也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法》规定: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