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解雇,员工应该得到哪些赔偿? |
释义 | 公司解雇员工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因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补偿。 一、公司无故解雇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无缘无故解雇员工属于无过失性辞退,应当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并且要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公司离职要员工解散怎么赔偿 公司停业解散员工应按照下列方式进行赔偿:对其员工赔偿以符合标准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期限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公司解聘员工如何补偿 公司解聘员工的补偿,如果是合法辞退,公司只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可,如果是非法辞退,公司应当比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在这里,月工资标准是劳动关系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但是,月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平均工资标准的三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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