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口头约定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一方未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双方不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双方不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口头合同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口头合同是指当事人用口头语言做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 合同采用口头形式不用当事人特别指明,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更是非常普遍。凡是当事人没有约定,法律没有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合同。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是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证明合同的存在以及合同关系的内容。 因为口头合同难以取证,不易认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内容,口头缔约,特别是不能即时清洁,而且标的额较大的合同采取口头缔约时,将存在相对人否认合同成立、否认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