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口头合同效力是怎么判定的
释义
    口头合同效力是如何判定的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1、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合同按照是否有法定的形式要件,可以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口头约定不要式合同一般自达成合意之日起生效。一般动产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承揽合同、仓储合同、一般行业的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都属于不要式合同。合同按生效条件可以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一般自达成合意之日起生效,实践合同自履行合同之日起生效。如双方口头达成借款的合意,该口头借款协议只有在出借人出借借款之日起才发生效力。
    一、无效合同的法律效力怎么理解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口头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口头合同有效期是到合同履行完毕之前。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意思表示真实,那么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侵权处理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 19: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