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替16岁女儿征婚行为如何认定,婚姻可以强迫吗 |
释义 | 违反法律规定的农村母亲为16岁女儿征婚,引发争议。根据《民法典》规定,禁止包办婚姻和干涉婚姻自由,以及借婚姻索取财物。母亲瞒着女儿发布征婚启事,违背了女儿的自愿原则。这一行为受到社会质疑和反对。 法律分析 【案情简介】 最近,不少天津市民在朋友圈看到了一则名为《农村母亲为16岁女儿(耳聋眼盲失语)征婚》的求助信息。 这位母亲有两个孩子,女儿16岁,儿子12岁,两个孩子都是先天性耳聋,目前都在特殊教育学校学习。2013年,身为医生的舅舅带着孩子们在上海进行了基因检测后,病因正是基因突变。基因诊断预测两个孩子未来会眼盲,随后孩子的舅舅带两个孩子到医院做了眼睛的检查,也验证了先天失聪姐弟将面临全盲的命运。当时医生建议我们尽快为两个孩子植入耳蜗,等孩子全盲后可以用耳朵感知这个世界。但一个孩子植入人工耳蜗就要20多万。这位母亲说他们曾在网上进行过求助,但收效甚微,她才想到了为女儿征婚这一步。 这位母亲称这次征婚是瞒着女儿进行的:她还小,刚16岁,加上从出生就听不见,视力也不好,她根本不懂征婚是什么意思。这次我们替她做了主,也是为了她好,希望她以后能明白。原来,就连征婚启事上女儿的那张照片,也是家人哄着女儿拍摄的。家人告诉她,别人征婚让她帮忙拍张照片。3月8日,这条征婚启事被上传到了网络上,20多天过去了,不仅没有等来应征的男士,还接到了一些陌生人反对的电话。 【法律解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另外,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显然,这位母亲的做法是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 结语 这位母亲为了帮助自己的先天性耳聋眼盲失语的女儿,采取了征婚的方式,但这种行为违反了《民法典》中关于婚姻自由和禁止干涉的规定。法律明确规定,婚姻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强迫或干涉。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婚姻自由,并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婚姻家庭权益第六十二条国家鼓励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共同进行医学检查或者相关健康体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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