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和拟定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规章。统一管理证券期货市场,按规定对证券期货监督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监督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交易、托管和清算;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监管境内期货合约上市、交易和清算;按规定监督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监管 上市公司 及其有信息披露义务 股东 的证券市场行为。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证券业协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七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八条 在国家对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依法设立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 第九条 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审计监督。 |